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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23日9:45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江苏省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美林湾路8号7幢厂房及镇江新区丁卯南纬一路南(潘宗村)土地使用权,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厂房建面约为21308.39㎡,房权证号为镇房权证字第0301000749100210号,工业、出让地。土地面积约6580.9㎡,土地证号为镇国用2007第3523号,工业用地、出让地。拍卖保留价:4432.17万元,竞买保证金:22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1月1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2017年1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2层、4层部分区域出租,租赁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若承租人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据评估报告显示:江苏省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美林湾路8号7幢与江苏省镇江新区丁卯南纬一路南(潘宗村)为同一位置。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物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7、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由法院在案款中扣付。
8、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9、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交所联系电话:023-63622131 63622166 王老师 QQ:180888896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3008315486 蒋总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