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拍卖

重庆同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司法拍卖

浏览次数: 0   更新时间:2013-07-12 发布人:admin

  受重庆同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定于2013年8月21日15:30开始对以下标的1、2按现状依法以电子竞价方式在重庆联交所分别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1、重庆同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办公设备、部分化学半成品、化学成品、化学原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品、报废物资一批,整体拍卖保留价:292.228506万元,竞买保证金:29.2万元。

  2、小汽车5辆,桑塔纳2000、得利卡轻型客车、凌志车LS400、长安之星等(以上4辆已报废),帕萨特轿车(可正常使用),整体拍卖保留价:2.6万元,竞买保证金:0.26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渝北回兴科技产业园11号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8月1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2013年8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清单请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可到重庆联交所查询。

  2、标的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拆卸、搬运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2的买受人须将车辆过户或报废手续完毕之后,车辆才予以交付。

  5、标的2过户及移交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滞纳金、路桥费、停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但法律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除外。

  6、标的1、2交付时间,在买受人完成款项及条件后15日内由破产管理人负责移交,具体时间由破产管人实际通知为准。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